Tuesday, June 4, 2013

就“自焚指导书”专访达瓦才仁先生

2013年5月24日

毕研韬(中国传播学者):首先,谢谢您接受我的采访。中国官方媒体提到一份《自焚指导书》,作者是拉毛杰。请问:他的全名是什么?

达瓦才仁(西藏流亡政府驻台湾代表):他的全名应该就是拉莫嘉。他本人是蒙古族,是位于黄河湾(现青海省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那地方的蒙古人大都已经藏族化,所以他也已经藏族化,而安多地方的很多西藏人只有名,一般都没有姓。我不知道他在名字前是否会冠部落名。
毕研韬:拉毛杰已经移居法国了吗?他是哪年离开达拉萨拉的?

达瓦才仁:据我了解,他是在2010年初移居法国的。当时他还是第十五届议会的议员。他去法国后,碰到议会的会期,他也从法国赶回来参加(至少第十五届议会最后一次的会议2011年4月他有参加)。2011年4月第十六届议会选举时,他落选,就一直住在法国。

毕研韬:据您了解,这份材料是在什么时候发布在网络上的?是发表在个人博客上吗?

达瓦才仁:据我了解,这个材料应该是比较早以前(有人甚至说大概一年前)就放在他的私人博客上。但不为人所知。中共电视台的截图应该是他的博客。他的材料广为人知,是被益多定义为自焚指南后,流亡社会最著名的论坛网站"KATA"(卡达)就把他的材料放了上去。

毕研韬:是什么时候删除的?为什么删除呢?

达瓦才仁:并没有删除,到现在还没有删除。如前所述,甚至已经放到了论坛网站"KATA"(卡达)网。据我认识的一个议会的朋友说,议会常委曾经写信给他,说明议会尊重他的言论自由,但由于他的材料被中共利用,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作为一个卸任的议员,应该顾全大局,将这些材料删除。结果他回应说,中共说谎编造理由是其本性,并不会因为他登这篇博文或是不用这篇博文而有所改变。然后他说“此文不可能被利用”。然后就置之不理。他所以这样做,有人认为当他的这篇文从他的博客搬到论坛网站“KARAT”(卡达)网后,评论的网友大多表示支持他的言论自由。而且他也因为这个文章而名胜大噪,自然不肯轻易删除。总之,他没有删除。

毕研韬:您分析,他为什么要制作这份材料?

达瓦才仁:正如他的这篇文章的标题“我的无奈的呼吁”一样,他首先是呼吁不要自焚,说“谢谢你们,你们很伟大,是很光荣的,但已经太多了,够了,不要再自焚。请你们停止”。说“以其奉给达赖喇嘛自焚后的灵魂,还不如将可以(与达赖喇嘛)活生生相见的生命留下来,去从事其它的伟大事业。”

然后他说,“如果仍有自告奋勇的勇士,不得不继续蹈火赴难地进行非暴力的抗争,则(我)不得不在此提出类似军事部署的提议:”

然后他就分“准备”、“口号”、“其它的非暴力抗争”提出他的建议。

在“准备”中,他说(1)不能几天连续自焚,(2)要选时间(3)和地点,(4)不要几个人一起自焚,(5)要留下遗言遗嘱,(6)要在同伴处留下影像。

在“口号”中,他说“达赖喇嘛回来”、“释放政治犯”已经是共同的口号了,另外还要…“汉藏要和谈”、“达赖喇嘛是西藏领袖”、“西藏民族要有名副其实的自治”、“中国人民要有真正的民主”、“所有没有自由的中国人民都站起来”、“世界人民请支持我们的正义”,等。他还说明这很重要。说这些口号要写在纸上散发,到处张贴,抗议者要异口同声。

最后是“其它的非暴力抗争”,说学校和团体共同的和平抗议非常好,另要有祭典、法会、斋戒、西藏问题的研讨会、发表讲话、就民族权益问题向党中央写信报告,“在政经宗教等诸方面要展开活动”。然后就结束了。

从文章可以看出,他希望不要有自焚,而如果必须要自焚牺牲,则希望这种牺牲不要被误解,甚至可以产生更大的效果,大概是这样吧。一个人在计算机前随意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的博文。

毕研韬:益多说,“(这份材料)以个人名义发布,显然是为了方便流亡政府躲避世人对其公开操弄自焚的指责。”您对此有何评论?

达瓦才仁:如果有什么证据(那怕是间接的),则可以把这句话拿来讨论,否则只能当一般的揣测而不予置评。不过,对中共的指责,我可以谈谈我的想法。

从一开始,中国政府就不愿承认自焚行为和诉求的正当性,以各种方式污名化自焚者。初期,自焚者多为僧人时,中国政府宣称他们是邪教。后来自焚者多为农牧民时,中国政府则倒打一耙,栽赃诬陷达赖喇嘛,中共官方《人民日报》公开造谣说达赖喇嘛“出钱买尸体”,宣称达赖喇嘛对自焚者明码标价,自焚死亡者给四十万卢比,自焚重伤者给三十万卢比等。后为自圆其谎,又荒谬地宣称达赖喇嘛为自焚者举行法会,没有公开谴责自焚者,这些行为就是在煽动自焚。

其后,中国政府又以其官方媒体随意污名化自焚者,尤其是以两性关系污蔑女性或僧人身份的自焚藏人。如2012年1月8日,果洛的索巴仁波切自焚身亡,中国政府于次日(1月9日)就公然谎称索巴仁波切“生前自行认定为活佛”、“因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发现后采取极端措施走上绝路”。

27岁的女出租车司机久毛吉自焚后,中共新华网污名化“她生前与多名男子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致使夫妻关系不睦离婚,因家人要求她重婚,不堪压力而自焚。“

18岁的格桑金巴自焚后,中国政府称他“是一名典型的厌世者……为了与女友恋爱而还俗,后发现女友卖淫而分手……生前应患有‘性病’,失恋打击、身染疾病以及还俗后家人和朋友的排斥导致他厌世。“

在中央电视台制作的节目中,中国政府不仅污蔑达尼与次成两名自焚藏人是“偷盗、抢劫犯”,而且让一个面部打玛赛克的汉族女人,对着镜头诬赖这两个藏人自焚前跟她嫖宿等。并以“美国媒体多维网”(其实总部在北京)的名义表示国际媒体也认同这种说法。

26岁的年轻母亲卓尕措于2012年8月7日自焚,中国新华社于8月8 日就宣布“她家庭不和,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曾试图自杀”。到2013年1月31日新华网则说“左腿残疾,与丈夫和婆家关系不好,常遭婆婆的批评和欺负……诊断出患有常见妇科疾病。据此,她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2月4日中央电视台则称卓尕措“从小被父亲怀疑不是亲生女儿”,所以自焚是被“父亲周加卡鼓动的”等等,这完全是无中生有,随口编造。

2012年3月3日,19岁的西藏女学生才让吉因不满藏语文教育被取消而自焚抗议,中国新华社立刻宣布,才让吉因头撞到暖气片上,“脑部外伤后遗症症状。因治疗耽误学习,才让吉学习成绩不断下降,心理压力大,对生活和学习逐渐失去信心,她头脑有病,学习成绩下降而自杀。”

不仅污名化,才让吉在市场自焚时,现场的很多汉人商贩纷纷用乱石打砸自焚者,中共军警赶到后也是挥舞警棍殴打,导致19岁的少女才让吉当场死亡。类似的情形虽然一再发生,但这些真正致人于死地者没有一人被追究。相反,一些不愿将自焚者交给中共军警的藏人,却被诬指为“杀人罪”而判处重刑。如格尔登寺僧人彭措自焚后,其叔叔仲周等三人由于没有将弥留中的彭措交给中共军警,就被控“故意杀人罪”而判处十几年徒刑。

这种诬陷株连自焚者家人和相关人士的现象并非个别。19岁的尼师丹真曲宗自焚后,她的父亲和村长曾被捕。仁增多杰自焚后,他的父亲被拘捕。

22岁的阿旺诺培自焚后,他的妻子卓玛德吉等被捕。

17岁的尼师桑杰卓玛自焚后,她的姐姐、他家的女婿多杰、寺主宗智等 6人被拘捕。

这些自焚者的亲人被捕后,当局威逼利诱,试图让自焚者家人配合当局的说法,对外宣称自焚者是由于家庭或夫妻不和等原因而自焚,一些自焚者家人迫于压力而只好三缄其口,如塔公佛学院45岁的堪布朱古图登念扎与其侄女尼师阿泽自焚后,中共军警赶到现场,定为意外火灾,强迫寺院和家人接受,否则威胁关闭寺院。寺院和家人被迫服从,接受当局现金1万元及几袋大米,对外三缄其口。

27岁的桑杰嘉措于2012年10月6日自焚后,中共当局向他的家人提供了一百万人民币,强迫他们签署一份文件,说明嘉措的自焚并不是针对中国对西藏的统治。

而26岁的年轻母亲卓尕措自焚后,当局也以100万人民币收买其丈夫,要其书写“妻子是因家庭纠纷、夫妻不和而自焚”的证明,但遭到卓尕措丈夫桑杰顿珠的拒绝,结果中共不仅逮捕了桑杰顿珠,新华社还说桑杰顿珠“连续盗窃作案被依法处理,长期无正当职业,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等污名化。

而更恶劣的是,30岁的妇女贡觉旺姆自焚,中共竟然将她的丈夫卓玛嘉拘捕,诬陷他“杀妻焚尸”。

其它类似以“煽动自焚”、“协助自焚”、“杀人”等罪名被株连的藏人比比皆是。索巴仁波切的弟子、30多岁的南卡晋美带着上师的骨灰和遗物,专程去拉萨朝圣祈福,结果被捕后下落不明。24岁的牧民桑德才让自焚后,牧民果贝被捕,理由是桑德才让自焚前曾见过他。26岁的牧民达政自焚后,26岁牧人格桑扎西被捕,理由也是达政自焚前曾见过他。

而最典型的是2012年5月27日,19岁的托杰才旦和达吉两人,分别在拉萨的大昭寺与八廓街派出所之间自焚后,他们生前工作的拉萨“尼玛林”藏餐馆老板和工作人员、以及他们入住的“满斋酒店”老板夫妇等竟然全部被拘捕——虽然这些人对他们自焚毫不知情,但当局借机乘火打劫,竟然没收“满斋酒店”物产,改设为“拉萨市八廓古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其它因拍摄自焚的现场照片、或将照片发送境外、试图保护自焚者免遭军警逮捕、为自焚者举行法会等原因而判处重刑的更是比比皆是。

其它如阿坝县卡西寺僧人洛•云丹嘉措被判7年重刑,罪名是他拍摄丹增旺姆(女)自焚的现场照片并发送境外。而天峻县阿汗达勒寺经师丹曲桑波自焚后,该寺有9位僧人被判处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们的罪名是向境外提供丹曲桑波自焚的消息、并主持超度法会。而阿坝的僧人洛桑次成则被控煽动自焚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8岁洛桑洛增自焚后,当局对马尔康县草登寺实行连坐惩罚,该寺四位僧人被判处2年、6年、10年等徒刑。

2012年3月28日(中共设立的“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洛桑西绕在阿坝县自焚。当地藏人仅仅因为准备为他举行超度法会而遭到镇压,不少藏人被军警打伤住院,更有多名男女藏人被捕。

58岁的牧民多杰仁钦自焚。全身着火的他在路上奔跑、呼喊、倒地,军警企图抢走重伤的他,被藏人僧俗阻拦,一度对峙。最终,民众将他抬回家中后断气身亡。结果有六名藏人(四男两女)以杀人罪被判处3至12年不等的刑期。

从以上不难看出,中共极力污蔑自焚者,试图寻找自焚事件的替罪羊,而拉莫杰刚好自己送上门来,所以,不用白不用。所以,在上述中共所有的指控中,拉莫杰的文件算是唯一有“证据”的指控,只是,他们的截图中不知是否也展示了这个截图来自拉莫杰的个人博客。由于这个唯一的“证据”还是明显地缺乏证明力。为了增加证明力而添油加醋,揣测这“显然是为了方便流亡政府躲避世人对其公开操弄自焚的指责”,相对于之前无中生有地编造的谎言或栽赃陷害,已经算是很讲道理了。不过揣测就是揣测,就像一些回教徒揣测911事件是美国中央情报局自导自演一样,你能做何评论?

毕研韬:对这份《自焚指导书》,您还有其它评论吗?

达瓦才仁:没有。

毕研韬:对自己不愿自焚,却鼓动别人自焚的人,您有何评价?

达瓦才仁:我真的不知道有谁在鼓动自焚,我完全不相信中共所谓西藏喇嘛鼓动自焚的指控;就像我完全不相信中共指控的丹增德勒仁波切鼓动人放炸弹一样。

当然,如果把对自焚者的尊崇和一定程度的赞美说成是鼓动,或者是为自焚者举行法会等说成是鼓动,则我完全相信会有这种事情。因为我自己也这样做过,绝大部分有良知有勇气的西藏人也会这么去做。

中国政府讲佛教“不杀生”的戒律,以此攻击自焚者,宣称违背了佛教的教义等。实际上,佛教的一切因果根源维系于当事人的起心动念,如果动机是恶意或仇恨的,即使没有实际动作,心生恶念就已造成恶业。同样,一念之善,即使没有善举的动作,因心生善念而累积了善业。

而佛教“不杀生”的戒律,指的是一个人如果因为自身的贪嗔痴或无法处理压力而伤害其它生命或自杀。如果一个人牺牲的动机是为了利益更多的众生或护持佛法,毫无沾染一点个人的私利,则完全是利他的自我牺牲或供养,即佛教所谓大无畏的舍生精神和高尚的殉教行为。

在西藏,这种舍生精神通过佛陀“舍身饲虎”、为“救五百人而杀一个恶人”等佛本生传记,以及藏戏或其它佛法故事的传播而深入人心。正如索巴仁波切在遗嘱中强调的:“我做出这一行为,绝无贪图名誉、恭敬、爱戴等自私自利的心态,而是清净的,虔诚的,如佛陀当年舍身饲虎一般,其它牺牲的藏人同胞也是如我一般,为了真理和自由而舍生取义。”

而且,正如越南或中国历史上曾出现许多高僧自焚护法殉教一样,在西藏历史上也有藏人自焚的纪录,佛教于公元八世纪从中国和印度传入西藏后,汉传与印传之间发生争执。汉传追随者认为西藏国王的言论偏向印度佛教,因此有个叫“果灭”的和尚,在桑耶寺以自焚进行抗议,史书记载自焚者面向西方极乐世界而逝。

公元十一世纪,一个叫多琼果本的佛教徒,设法赶走占据拉萨大昭寺和小昭寺的流民和乞丐,重塑佛像后,燃身供佛。据记载,火焰中,他的头颅开裂,一道光芒射向无边虚空,天摇地动,并降下大量花雨。

西藏史书对两次自焚的记载,都表现了对自焚利生或供养的肯定和敬仰,并暗示自焚者都已超生净土。正是由于这样的如法牺牲具有无量的功德,索巴仁波切才会说他“愿以此供养(指自焚)的功德和力量使一切众生未来获得究竟佛的果位”。

同样,23岁的宝贝女儿丹珍措自焚殉难后,丹珍措的父亲对吊唁的藏人说:“我的女儿,她为了全体藏人而以身体(自焚)做为供养。绝不是因为家庭矛盾和其它问题……我要恳求你们,要为实现她的心愿多做努力和祈祷。祈祷我的女儿,投生到政治、宗教完全自由的雪域西藏,能见到达赖喇嘛的尊容,听到达赖喇嘛的法音。”

27岁的牧民珠确自焚后,珠确的父亲角布也告诉吊唁的藏人:“我的儿子是为西藏民族的自由和正义事业而自焚的,身为父亲虽然痛苦,但不感到遗憾。”

而达赖喇嘛始终反对藏人以暴力或极端的方式作为寻求自由的手段。当第一次出现藏人自焚时,达赖喇嘛立即发表公开的声明指出:“我对包括绝食至死在内的伤害生命的行为不予认同。昨天得知一名藏人因自焚而死亡的消息,感到非常的遗憾——我无法认同他们伤害生命的行为;但对他们的勇气和动机表示钦佩,因为他们是为了六百万西藏人民的自由权利而献出自己的生命。”

这始终都是达赖喇嘛的立场。

因此,我不相信有人会鼓励自焚。同样,所有西藏人都相信,这些自焚者是殉难者,我们会永远赞美、感恩和纪念他们。但我们并不鼓励自焚,那并不是因为自焚不高尚,而是因为殉难的代价太大,牺牲的方式太惨烈,更主要的是镇压者是冷血嗜血的中共,自焚牺牲并不能达到自焚者所期望的目的。因此,我们希望西藏人民保存力量——如果你连生命都愿意为民族而牺牲,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困难是不能克服的,因此我们应该留下生命去从事为民族服务的事业,这样可能效果更好。

至于有人谈到的生命很珍贵,这也可以是一个理由,但并不是充分理由。在一个没有尊严与自由的国度,屈辱地活着比壮烈的殉难更有意义或价值?至少我是不这么认为——不过我怕死,因此选择了逃避——牺牲殉难是基于勇气和利他之心的崇高之举,怎么可能靠煽动就产生?当然,正如罗曼罗兰所说的那样:「那些鼓励为国牺牲的人,一般都活到最后」,如果是那样,当然是非常不恰当的。因此,即使境外一些人想要鼓动自焚,在道义上也是站不住脚的-----除非他自己也已经做出了随时准备牺牲的决定。人们不能鼓励,并不等于不赞美。当这些西藏人为了西藏民族的自由而浴火牺牲时,就像基督教徒会永远铭记和感恩耶稣基督为人类承受的痛苦一样,西藏民族也会永远地铭记殉难者的牺牲,以及他们为西藏民族遭受的痛苦。

毕研韬:再次谢谢您接受我的采访。扎西德勒!